教学科研
为深入落实“一次办好”工作举措,提升学校学籍管理服务水平👩⚖️,全力把服务群众的事项办理好🧑🏻🦽➡️,我院根据上级工作要求,特制定本要求🙆🏽♀️:
1.学生家长或其他办事人员到我院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时,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、时限、程序、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。
2.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👩🏼🚒,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👩🏿🍳,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☝🏿;
3.对手续📆、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,或不完全具备条件而暂不予受理的😙,经办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手续▪️、材料及不予受理的理由👩🏿✈️。
4.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处室😗🧜🏻♀️,或相关手续🙆🏽♀️、材料不清楚等特殊情况,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🚊,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😧。
对违反本工作要求,贻误工作或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,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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